114學年度碩士班推薦甄選口試名單及注意事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
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複試 (口試 )注意事項

一、 複試日期:113年 11月 1日(星期五)

二、 複試應攜帶資料:准考證、身份證件正本 (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有照片之健保卡)。

三、 複試報到時間依排定之口試時間前 20分鐘至等待區等候報到。
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複試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四、 複試報到地點:本校華語文教學系 (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29號) 
                                      校本部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十樓 1001辦公室

五﹑複試時間:依口試時間表所列之順序進行,每人約10分鐘,口試前 5分鐘叫號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口試資格。

六、複試地點:本校博愛樓十樓1002或 1003或 1004教室。

        聯繫電話:(02)7749-5186或 7749-5187

口試完後,請勿在考場附近逗留,亦勿討論口試過程!

八、根據中央氣象局預測資料,因應康芮颱風可能來襲,如行政院人事總處公告11月1日台北市停班停課,原訂11月 1日 (五)本系碩士班甄試口試延後至 11月2日(六)舉辦。報到處改為圖書館校區綜合大樓8樓門口,口試地點改為綜合大樓8樓教室。依原排定時間報到,如需調整,請來信告知,Email : xwang@ntnu.edu.tw。
🌀提醒考生密切注意颱風動態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停班停課訊息,並留意本系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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