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逕讀博士學位口試名單及注意事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

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

口試注意事項

一、日期:111年11月4日(星期五)

二、地點:

  1. 報到處:綜合大樓10樓【華語系圖書室前】
  2. 口試地點:綜合大樓10樓【華語系教室】

三、考生注意事項:

  1. 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正本(駕照、健保卡等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於本系安排之個人預定口試時段前20分鐘完成報到程序。
  2. 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口試資格。

附件下載1112口試注意事項及名單20221104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