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碩、博士班轉系申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

109學年度碩、博士班轉系申請

項目

內容

招生名額

碩士班

博士班

至多7名

至多1名

申請期限

109年3月12日~4月9日下午5:00止

申請方式

請於期限內將應繳資料送至博愛樓10樓華語系辦公室,逾時不候。

初選方式

書面審核

應繳資料

碩士班

博士班

  1. 本校轉系(所)申請表-(研究生用)。
  2.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
  3. 研究計畫1份。
  4. 外語能力證明或相關修課經歷。
  5.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各1份。
  6. 本系109學年度碩士班採招生分組:甲組及乙組,錄取之新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組。乙組報考學生經本系錄取,應於入學後,申請本校國際學分學程─華語文教育領域,完成學程修業規定後,可取得國際文憑教師證照,故申請乙組考生,須檢附教師證影本(小學、中學、特教)。
  1. 本校轉系(所)申請表-(研究生用)。
  2. 大學及碩士班成績單影本1份。
  3. 碩士論文或最近5年內已發表之代表著作1份。
  4. 參考著作目錄1份。
  5. 研究計畫(含專長領域未來研究方向及其相關背景)1份。
  6. 簡歷1份(含語言能力證明以及華語文教學相關經歷等)。

複試方式

口試

系所承辦人

張安琪助教 / 王雪妮助教

聯絡電話

02-7749-3629 / 02-7749-5186

備註說明

1. 口試名單公布日期:109421()中午12:00公告於本系網頁。

※ 申請者請自行上本系網頁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 網址:http://www.tcsl.ntnu.edu.tw/index.php?inter=news#page_title

2. 口試日期:109428()中午12:30

※ 請依本系4月21日公告之口試時間至華語系參加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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