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入學口試名單及注意事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考須知

一、為避免上呼吸道飛沫傳染,考生及陪考人員請自備並得配戴口罩;考生驗證身份時應取下口罩配合查驗,並配合手部消毒作業。

二、考生若有呼吸道症狀,如發燒、頭痛、喉嚨痛、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告知為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之考生,請配合留在家中,檢具證明於35日下午5:00Email向本系申請視訊口試;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亦請於35日下午5:00Email告知本系,以利安排試場口試。(Emailzhanganqi@ntnu.edu.tw)

三、考生報到時將由本系統一測量體溫,額溫≥37.5°C、耳溫≥38°C者,請考生戴上口罩,並移至本系「發燒等待區」,5分鐘後將由本系再次測量體溫。考生未能於個人口試時間前通過體溫測量者:上午場考生將安排於當日上午場口試結束後於備用試場口試;下午場考生將安排於當日所有口試結束後於備用試場進行口試

四、考生報到時應配合本校旅遊史通報調查問卷回覆

五、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109碩士班招生入學複試注意事項暨複試名單】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碩士班

109學年度招生複試注意事項

一、複試日期:109年3月7日(星期六)

二、複試應攜帶資料: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貼有照片之有效證件)、繳費證明

三、複試報到時間:口試前20分鐘辦理報到

※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複試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

四、複試報到地點:本校華語文教學系 圖書館校區博愛樓10樓1001辦公室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五、口試時間:依口試時間表所列之順序進行,每人約10分鐘。請於口試前20分鐘至報到地點等候,口試前叫號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口試資格。

六、口試地點:本校博愛樓10樓1002教室、1003教室

※緊急聯絡電話:(02)7749-5186或7749-5187

口試完後,請勿在考場附近逗留,亦請勿討論口試相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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