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學士班國際華語與文化組 誠徵專任教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學士班 國際華語與文化組 誠徵專任教師

一、聘任說明:本系學士班國際華語與文化組僅招收國際學生,提供華語文教育及專業領域之華語教學。

二、職級名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貳名(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須先經核定員額,故本次徵才尚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始能依核定人數擇優

聘之。)

三、起聘日期:2021年2月1日

四、學術專長: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可全英語教學者尤佳,歡迎申請。

(一)華語文教學

(二)應用語言學

(三)第二語言習得

(四)跨文化研究

(五)雙語教學

(六)中外語言對比分析

五、申請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證書,並具國內外大學華語教學經驗外語能力者。

(二)據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除取得博士學位兩年內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三年內(自徵聘公告日溯算)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 最近三年(自徵聘公告日溯算)應發表二篇 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原 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

或通訊作者,可與第3點相互折抵

3. 最近三年(自徵聘公告日溯算)至少應主持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前述(第二點)期刊論文及(第三點)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應徵者請先上本校人事室徵才系統完成登錄應徵。網址: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  (若未完成登錄,將無法進入初審)

六、申請資料:應徵者應檢附下列資料,請依順序檢附

(一)個人資料表(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二)相關證明影本(含碩、博士學位證書、教師證書、博士班成績單、學術獲獎證明等)

(三)自傳一份

(四)可供諮詢之三位推薦人(請列姓名、專任單位、職等、手機與電郵)

(五)可任教之科目名稱及課綱大綱,至少三門(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七、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申請方式:

(一) 請將紙本申請資料逕寄(以郵戳為憑):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師_國際華語與文化組」),如需退還文件,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

(二) 申請資料中之「個人資料表」請同時E-mail至clc@ntnu.edu.tw。

(主旨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_姓名; 應徵資料請依照規定檔案格式,不符者不予錄用)。

九、聯絡電話:(02) 7749-5187;E-mail:clc@ntnu.edu.tw

※未依規定於本校人事室徵才系統登錄資料及寄送資料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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