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口試名單及注意事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

108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

口試注意事項

107.10.31公告

一、日期:107年11月2日(星期五)

二、地點:

  1. 報到處:綜合大樓7樓【辦公室】(原應華系辦公室)
  2. 口   試:綜合大樓10樓【教室】

三、考生注意事項:

  1. 請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正本(駕照、健保卡等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於本系安排之個人預定口試時段前20分鐘到綜合大樓7樓辦公室完成報到程序。
  2. 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口試資格。
  3. 口試時間每人10分鐘。(請於口試前10分鐘至綜合大樓10樓華語系教室外等候。)
  4. 口試完後,請勿在考場附近逗留,亦請勿討論口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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