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誠徵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級專任教師數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

誠徵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級專任教師數名

  • 申請資格:

具有國內外大學教育或心理科系博士學位,且研究領域與語言相關。

  • 申請資料:
  1. 申請信函及個人學術生涯規劃。
  2. 履歷一份。
  3.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在到任三個月前能取得博士學位之證明。
  4. 近兩年內取得博士學位者請附上研究所成績單。
  5. 近三年發表之著作抽印本。
  6. 二至三位推薦人之聯絡資料。
  7. 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與證明。
  • 到任時間:一0七年八月一日或一0八年二月一日。
  • 申請收件及審查時間:即日起,至聘滿為止。
  • 申請資料寄送地址:請將申請資料逕寄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

教師徵聘委員會 收

※ 申請時亦請至本校徵才系統線上登錄應徵資料,網址: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

※ 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需先經核定員額,故本次徵才尚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始能依核定人數擇優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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