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114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口試注意事項
一、 複試日期: 114 年 5月 1日(星期四 )
二、 複試應攜帶資料:准考證﹑身份證件正本 (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有照片之健保卡 )。
三、 複試報到時間:依排定之口試時間前 20分鐘至等待區等候報到。
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複試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四、 複試報到地點:本校華語文教學系(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29號校本部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十樓 1001辦公室)
五、 複試時間:依口試時間表所列之順序進行, 每人約 10分鐘,口試前5分鐘叫號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口試資格。
六、 複試地點:本校華語文教學系博愛樓十樓 1004教室。
七、 聯繫電話::(02)7749-5186或 7749-5187
口試完後,請勿在考場附近逗留,亦勿討論口試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