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
114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
口試注意事項
一、 日期: 113年 11月 1日(星期五)
二、 地點:
1. 報到處: 博愛大樓 10樓 1001教室
2.口試地點 :博愛大樓 10樓 1003教室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29號校本部圖書館校區博愛大樓 )
三、 考生注意事項
1. 考生請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正本(駕照、健保卡等有照片之證件) 於本系安排之個人預定口試時段前20分鐘完成報到程序。
2. 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 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口試資格。
3. 口試時間每人約 10分鐘。
4. 口試完後,請勿在考場附近逗留,亦勿討論口試情形!